根据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(每年6月、12月各受理1次,本次为下半年批次)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(见附件1)
1.2018年及以前(含2018年)立项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;
2.根据有关通知,对本次不能结题的2016年以前项目,将在明年年初予以撤销处理,并视情扣减明年立项名额。
3.2017-2019年度项目中已经取得一定进展,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,可以在系统中申请延期一次,至2021年申请结题。
二、结题验收流程
1、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(附件1)、研究报告(附件2)、成果简介(附件3),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装订(一式一份,双面打印),并提交至所在院部汇总;
2、所在院部统一将本部门结题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,科学技术处组织5名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,形成专家验收意见;
3、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(专家已签名)和学校意见(已盖章)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,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系统:http://rms.xuefeng.space/,将结题报告、研究报告、成果简介、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;
4、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、科研奖励证书、专著等。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(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),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(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)。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,需经院部科研办主任审核并加盖院部公章后再扫描上传。稿件录用通知、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;
5、科学技术处审核结题材料,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上报至教育厅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院部收齐相关纸质材料于2020年12月15日-16日交至科学技术处;
2、12月21日-23日,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工作;
3、12月24日前,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意见上传至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;
4、12月24日,科学技术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、推荐;
5、12月25日,科学技术处将结题的学校公函寄出或送达教育厅。
由于时间紧迫,各位办理结题的老师先将研究报告、成果简介、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,结题报告待科学技术处返回专家结题验收意见后再上传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在系统中上传成果附件;
2、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;
3、录入论文时,需选择对应的“收录情况”;
4、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;
5、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,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;
6、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;
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予撤项处理,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,督促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745-2384439, 邮箱:hnyyxykjc@sina.com
地 址:至善楼1416室